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 家庭关系 > 夫妻共同房产可否偿还一方债务

夫妻共同房产可否偿还一方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7 09:41:55 人浏览

导读:

夫妻在处理共同债务的时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理原则分割债务,要注意区分好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间的界限。那么,夫妻共同房产可否偿还一方债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共同房产可否偿还一方债务

  一、夫妻共同房产可否偿还一方债务

  夫妻共同房产可以偿还一方的债务,但要获得另一方的同意。一般一方的个人债务是由一方自行偿还,夫妻双方只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责任。但一方愿意为另一方还债的,法律不限制。

  二、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民法典》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

  (一)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二)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三)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四)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五)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六)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七)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八)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三、什么事夫妻共同房产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是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双方对房产按份共有;双方共同出资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该情形按照出资的比例双方可以协议约定按份共有,如无约定且无证据各自的出资的比例,认定为共同共有;双方共同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房产可否偿还一方债务的相关知识,夫妻共同房产可以偿还一方的债务,但要获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