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此时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一般也就说不上对侵权人进行出发的问题。那么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是: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犯名誉权如果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另外,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中,赔偿涉及到财物赔偿和精神赔偿,对此双方当事人可先协商具体赔偿事项,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判决出结果后,侵权人拒不执行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如果对方执意不执行的话,甚至可能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了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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