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合同 > 合同违约责任 > 违约方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

违约方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04 10:27:41 人浏览

导读:

由于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一般需要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违约方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方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

  一、违约方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

  (一)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二)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

  (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四)法律规定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

  二、不履行合同怎么投诉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明确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对方当事人可以采取投诉、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其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而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方是否享有合同解除权

  违约方一般是没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那么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违约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讲,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契约,按约履行合同除了囿于法律规定的约束外,很大程度上还要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在一方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时,虽然有强制履行的制度设定,但强制履行显然不可能适用于所有不自愿履行的情形。如果机械理解“依法成立的合同应当履行”,并一律排除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以绝对的强制对抗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在某些个案中必然会耗费极大的社会成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约方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履行合同的相关知识,一旦违约方不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失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合同内容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