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民事责任 > 交付期限延期不可抗力指什么

交付期限延期不可抗力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1 11:00:45 人浏览

导读:

在合同中一般会规定货物的交付期限,如果合同合法,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在约定的时间给付货款。那么交付期限延期不可抗力指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付期限延期不可抗力指什么

一、交付期限延期不可抗力指什么

(一)异常自然现象。开发商辩称,由于暴风雪、大雨、洪水等原因,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此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第一,出卖人是否能够或者应当预见,如果该自然现象是本地区通常的气象表现形式,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因为开发商根椐当地的自然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在签定合同时合理预见,确保在约定的期限内依法交付房屋。如是自然现象确属异常天气,应认定为不可抗力。第二,出卖人是否能够或应该能够解决;第三,该自然现象是否足以导致延期施工,自然现象与延期施工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结合施工日志、气象资料等综合分析该自然原因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进行认定。

(二)拆迁不畅等社会事件。开发商经常辩称由于“钉子户”导致拆迁不能如期进行进而逾期交房。我们认为,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引起的拆迁不畅,就不能构成不可抗力。虽然强制拆迁属于政府或法院的职务行为,开发商无法控制,但对于拆迁安置问题与房屋交付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应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政府行为。实践中应区分情况判断:首先,政府行为如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的,应认定为不可抗力,如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遗址,高考、中考期间不允许施工,迎接重大社会活动导致停工等;又如政府规划调整,则应考虑为情事变更因素,这些因素开发商不可控,应依公平责任原则,允许开发商进行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次,政府行为如是基于第三人的过错做出的,如开发商违反规划超建、改变容积率等政府部门责令其改正的期间,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四)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我们认为,开发商不应当以自己或第三人的过错或过失行为来抗辩违约责任,此种情况导致工程延期竣工交付,不应当免除逾期责任。

二、不可抗力的主要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三、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不可抗力产生三种法律后果:免除全部责任、免除部分责任、延期履行。

(一)免除全部责任,包括免除继续履行的责任和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二)免除部分责任,包括免除部分履行责任和免除部分违约责任;

(三)延期履行,即债务人仍然要全部履行,但可以推迟履行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视履行情况决定。

不可抗力一般指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动等原因,不可抗力会导致交付延期,该行为不算违约行为。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交付期限延期不可抗力指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