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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上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16 09:40:20 人浏览

导读:

合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惩罚性款项,但是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也需要合理定制,不能没有限制。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违约金给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上限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上限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上限

(一)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三)《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违约金给了以后还要继续履行合同吗

(一)违约金作为约定的违约责任的一种,在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原来的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违约责任只是针对一方出现的违约行为,并不排斥解除权以及继续履行的存在。

(二)如果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造成了合同根本无法继续履行下去,或者合同的目的根本不能达到,这时候守约方就享有法定的解除权。也就是说,违约方不仅需要支付违约金,还要承担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就此结束的风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二)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能否约定所有权转移

我国民法采物权法定原则,对于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当事人不得自行规定,应当依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行使相关权利。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转移,属于流押或者流质条款,该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综合上述所说,当违约方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合同违约金的限度需要看双方当事人如何约定违约金的。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上限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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