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如何撤销
导读:
近几年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而合同本身就争议解决是否是必须约定的事项,买卖合同纠纷的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如何撤销。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买卖合同纠纷如何撤销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撤销买卖合同。可撤消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消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归于消灭。可撤消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既享有权的一方可行使撤消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消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撤消合同。
(一)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重大误解”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导致对合同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内容的行为。虽然是因为当事人主观错误造成的,但没有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因而可以撤消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显失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例如,一方因急需用钱将自己的房屋以明显低价出卖给他人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因而可以撤消合同;
(三)因受欺诈、胁迫他人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他人或乘人之危是指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消。
买卖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如果合同纠纷标的物是货物,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一)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也是可以撤销的。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买卖合同纠纷如何撤销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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