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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能否认定为合同诈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24 13:41:43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的生活中借钱给他人,就理应签订一份借款合同。那么,借款合同能否认定为合同诈骗呢?以及借款合同诈骗如何报案呢?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借款合同能否认定为合同诈骗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借款合同能否认定为合同诈骗

一、借款合同能否认定为合同诈骗

(一)借款合同本身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因为借条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二)诈骗犯可能利用借款合同诈骗,借款时虽然打了借条,看起来是合法借贷关系,实际上是根本不打算还款的,虽然是诈骗,但是,定诈骗罪还是很难的,除非借款人数众多、借款数额巨大,到期不还款跑路,才可以定诈骗罪。

(三)诈骗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定义,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固有的财物,才叫诈骗,数额较大才构成诈骗罪。借(不是借条)可以构成诈骗罪。

二、借钱不还能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那么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如何在具体案件中进行判断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 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借款合同诈骗如何报案

当事人借款时,签订借款合同被骗取财物的,可以立案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的公安机关可以是诈骗地所在的公安机关。

合同诈骗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包括:

(一)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二)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三)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七)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八)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九)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借款合同能否认定为合同诈骗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借款合同本身是不构成诈骗罪的,但诈骗罪可以利用借款合同诈骗。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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