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要约人是谁
导读:
随着居民生活条件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有了预防的意识。就会与保险公司购买各种各样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要约人是哪一方。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保险合同的要约人是谁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在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通常由投保人提出要约,保险人作出承诺,投保人为要约人、保险人为受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变更的要件有:
(一)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一致;
(二)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一)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例如,债务人违约使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赔偿损失债务,系当然发生,但可由当事人协商赔偿损失额,亦可诉请法院裁判。
(二)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有两种,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二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裁决。
(三)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四)除此而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五百四十四条)。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保险合同的要约人是投保人,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要约。保险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受保险合同的约束。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保险合同的要约人是谁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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