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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客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8 09:47:5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签订保险合同的,合同都会存在主体与客体,那么就会有人好奇它的客体是什么?对此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保险合同客体是什么?还有保险合同解除情况的解答,同时在了解合同内容的同时可以记下来,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险合同客体是什么

  一、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客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在一般合同中成为标的,即物、行为、智力成果等。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二、保险合同解除情况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一种法律行为,其形式有以下两种:

  (一)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法律之所以给投保人这样的权利,就因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是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发生后,可以从保险人那里获得保险保障。但当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感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已无必要,则可解除保险合同。但是,法律对此也有必要的限制:

  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

  2、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当以下法定事由发生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时;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5、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未按约定或法定期限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就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6、保险欺诈行为发生后,下述两种情形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其一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其二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但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合同的法定解除关系到双方的重大利益,故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

  (二)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

  三、保险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险合同客体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虽属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但它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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