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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碰死人坐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2-02 09:48:45 人浏览

导读:

发生交通事故是车主非常不愿看到的结果,特别是致人伤残甚至死亡更会让多个家庭承不幸。那么,交通事故碰死人坐牢吗?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关于“交通事故碰死人坐牢吗”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交通事故碰死人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碰死人坐牢吗

  需要看具体情节,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证据来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量刑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如何划分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碰死人坐牢吗”相关方面的知识。具体需结合情节性质以及主观故意、责任认定等综合来看。如果还有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帮助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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