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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他人名誉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5 17:26:00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中一旦自己的名誉被其他恶意中伤、诽谤,使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的时候自然想要去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那么毁坏他人名誉赔偿标准是怎么样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吧。

毁坏他人名誉赔偿标准

  一、毁坏他人名誉赔偿标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毁坏他人名誉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二、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三、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

  在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有名誉权,享有对自己人格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名誉权的特点:

  1、名誉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2、名誉权是一种法定权利。

  3、名誉权是一种精神性的权利,并非财产。

  4、名誉权是一种社会权利,是依赖于社会评价而有效存在的。

  结合上面几点情况来看,毁坏他人名誉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于毁坏他人名誉赔偿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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