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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名誉权立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4-25 17:26:10 人浏览

导读:

现代社会网络快速发展,很多人有时候在网上发言没有遵守相关规则反而恶意攻击他人,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那么针对此类情况,网络名誉权立案条件到底有哪一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吧。

网络名誉权立案条件

  一、网络名誉权立案条件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二、网络侵犯名誉权怎么维权

  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

  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院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

  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侵权者住所处法院起诉。

  4、被侵权者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提出上诉的权利。

  三、网络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关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须有传播散布之行为,即该行为需为第三人所知悉;侵害行为系针对特定人为之;传播内容必须有妨誉性,即该内容具有贬损他人名誉、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性质。

  2、该行为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由于网络名誉权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民事权利,侵害网络名誉权的行为无疑是一种侵害合法民事权利和利益的行为。侵害网络名誉权所造成的后果或者表现是,降低他人在网络上的评价或者降低他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评价。对于网络名誉侵权,在现实生活中实行救济的同时,也可以要求行为人在网络环境下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从而恢复受害人的网络名誉权。因此,对网络名誉权的损害也完全具备上述三方面的特征。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网络环境的特性并没有对因果关系理论的具体适用导致任何特殊情况,在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件中,因果关系理论没什么特别要求。

  4、侵权人主观方面存在过错通常认为,侵权人主观方面存在过错是网络名誉权侵权不可或缺的构成要件。而过错在网络名誉权侵权中的具体适用,与传统名誉侵权无异。

  结合上面几点情况只要符合网络名誉侵权的立案条件便可以前往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侵犯自己的名誉权。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网络名誉权立案条件的内容整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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