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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无效的损失包含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毕业生进行租房的时候,经常有被二房东或者房东坑的情况,有的直接是假冒房东签订合同,实际上根本没权出租房屋,租房之前是要签订租赁合同的,要是租赁合同无效的必然会有损失,那么,租赁合同无效的损失包含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无效的损失包含哪些

一、租赁合同无效的损失包含哪些

社会上很多不正规的中介公司货个人中租房过程中,通过耍手段、设陷阱方式坑害租客,令其损失钱财,还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工作。

(一)陷阱一:隐瞒代理期限到期房屋擅出租

一般来说,房主作为房屋的出租方在租房前会与中介签订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实践中,很多中介抢到房源后,不向租户披露自己的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导致很多问题。上述案件中,房主要求租户腾房是行使自己的物权,租户的损失应当由中介公司承担。所以租房人应当在租房时要求中介出示房主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确中介的代理权限,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二)陷阱二:热情回馈诱交租人去楼空无处寻

虽然房主与中介签订的房屋租赁委托代理合同中对于双方违约行为和承担的违约责任有一定的规定,但还是要提醒房主,出租房屋时谨慎选择租房代理人。特别是出现中介违约的情形后,建议房主立即通知租户,一方面减少自己的损失,一方面也能避免租户再交“冤枉钱”。

(三)陷阱三:低价免收中介费中介资质要看清

中介及中介机构都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在租房上如果与没有资质的机构签订合同,就失去了保障。所以提醒租户在租房的过程中首先要审核中介机构及中介个人的资质,其次要审核中介对房屋的代理权限,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实体权利,将导致合同无效。

(1)房屋的所有权人出租的:应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委托或代理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出租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4)房屋转租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材料。

2、将违法建盖的房屋用于出租的,将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城镇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城镇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城镇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4、租赁的标的物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责任有哪些

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承担形式。赔偿损失主要指金钱赔偿。但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钱作为赔偿。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我国是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损失”为条件,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予以适当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

5、定金责任。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租赁合同无效的损失包含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租房的时候要预防诈骗,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防止自己的经济遭受经济损失,遇到问题也可以以司法途径来维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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