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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交什么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1 10:50:31 人浏览

导读:

依法纳税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是否需要缴纳税费是要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对某一事项达成合意时双方会签订合同,大家是否知道承揽合同要交什么税呢?那么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关于承揽合同交什么税?希望可以解答你的疑惑哦。

承揽合同交什么税

一、承揽合同交什么税

承揽合同需要交税,比如印花税。

印花税需要缴纳的税率为:按加工或者承揽收入的0.05%贴花。纳税人是立合同人。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中,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该等原材料金额可不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但前述文件仅规定“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并未规定加工单位自行提供的辅助材料亦可以作为“购销合同”计税。故,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应并入“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金额。

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民法典》第778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顺延履行期限,超过顺延期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充分说明定作人履行协助义务不是自愿行为,而是法定义务。

2、《民法典》第775条及其他相关条款规定,定作人应向承揽人提供材料、技术资料,协助承揽人作好前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准备工作。

3、按期支付报酬的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作报酬,如果定作人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作报酬,承揽人可以滞留工作成果,并要求支付延迟交付的保管费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与承揽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报酬支付的时间或者约定不明确,应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或者在接受工作成果时支付。

4、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工作成果、技术资料。

三、承揽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有法定解除,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条件成就后合同就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定解除,在以下的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承揽合同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纳税的,比如说要按法律规定交印花税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承揽合同交什么税的详细解答,若大家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有关方面的内容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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