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其儿女是否还钱
导读:
借款人自然死亡或者意外死亡,其生前的债务并不必然会消失,出借人依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既然借款人已经不在人世,出借人是否可以要求其儿女还钱?借款人死亡会发生继承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应该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借款人的债务。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借款人死亡其儿女是否还钱的相关内容。
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限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从这个法律条例来看,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是根据其继承的遗产价值来定的,继承人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超过遗产价值范围的可以自由偿还,也可以拒绝偿还。继承人包括儿女,因此借款人死亡,其儿女在能够分到的遗产价值内偿还被继承人债务,遗产不足清偿部分可以拒绝清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
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
首先要确定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要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
其次继承人承认继承,并不以接受继承的明确的意思表示为要件,因此关于遗产的法律地位应理解为,自继承开始(债务人死亡),遗产即归属继承人,继承人为数人时,各继承人共同继承,对遗产共同共有,也就是说继承人是遗产的共同共有人。
遗产是债务人(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清偿,自债务人死亡开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就存在着权利、义务的冲突关系,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有权起诉被继承人,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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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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