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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本人可以改姓名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6 09:42:59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在现代社会是很常见的,也是属于公民的基本自由,离婚后很多人想从头开始,或者出于其他原因,想要修改自己的姓名,但是不知道成年人是不是可以直接修改,有什么要求,那么,离婚后本人可以改姓名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后本人可以改姓名吗

一、离婚后本人可以改姓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干部、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准予更改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记录,包括毕业证、社保证卡、公积金帐户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则的话,遇到需要审查相关证件时,姓名不符将带来无尽的烦恼。但如果还在继续上学,那么上述问题的影响不大,倒是可以考虑在毕业前尽量把姓名及早变更成功,以便毕业后以新姓名进入工作单位和社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侵犯姓名权的情形有哪些

姓名权是公民的合法人身权,侵犯姓名权的情况主要是:

(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如丈夫强迫妻子随夫姓,父母强迫子女随自己的姓,不准养子女姓生父母的姓等。

(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例如盗用知名学者的名义发表作品、办班收费等。

(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例如冒用中央电视台某记者的身份进行活动,他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即为假冒。

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公民首先应明确自己姓名权所包含的权利内容,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主张。

2、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公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三、侵犯姓名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到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后本人可以改姓名吗”等相关法律知识。成年人想要修改姓名的,一般不予修改,需要有正当的理由,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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