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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4:49:27 人浏览

导读:

在一些求职公司填写简历的时候,很多人会面临一栏婚姻状况,一般人都会如实填写。但也有人疑惑,婚姻状况如何不是自己的隐私吗?比如有些离异的是比较介意比人知道的。那么,婚姻是否属于个人隐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姻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一、婚姻是否属于个人隐私

婚姻状况属于隐私。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同时适用隐私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侵犯个人隐私怎么定罪

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

1、主观具有过错

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2、违法行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3、损害结果发生

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来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中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4、具备因果联系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就非财产性利益受损与行为方面还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出问题的地方是财产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方面,有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则须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从以下两方面把握:时间上有无顺序性,侵害行为是否客观存在。

三、个人隐私被泄露怎么办

如果个人隐私被泄露,并且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需要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个人隐私,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及时更换账号;

2、及时更改银行卡等重要的密码;

3、尽可能地收集有利证据;

4、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5、情况严重的考虑聘请律师进行起诉;

6、若是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婚姻是否属于个人隐私”等相关法律知识。个人的婚姻状况当然是个人的隐私,自己不想公布的,别人如果肆意曝出来那就是侵犯隐私的,不过还有一些相关的比如记者等是有一定的权利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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