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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门面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0:47:00 人浏览

导读:

在租赁门面等商铺时,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哪些证件呢?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呢?我国法律对于租赁合同还有哪些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签门面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证件的相关内容。

签门面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一、签门面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租赁方准备身份证、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原件。承租方准备身份证原件有效证件。

  二、租赁合同的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三)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承租人义务

  (一)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二)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五)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六)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签门面租赁合同需要什么证件、租赁合同的特征以及承租人义务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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