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合同是承揽合同吗
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搬运合同并不常见,有人说搬运合同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那么搬运合同是承揽合同吗?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搬运合同不是承揽合同,而是运输合同。理由如下:
(一)搬运,是指承受负载并运送到另一个地方。通过一段较长距离将(如货物)从一地运送到另一地。可用以人工搬运或者机器搬运。
(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三)从概念来看,搬运合同并不符合承揽合同的定义,而是运输合同。
(一)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
(二)运输合同的特征有: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
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一)客运合同
1、客运合同又称为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旅客签订的由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目的地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2、客运合同的特征
(1)旅客即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对象。
(2)客运合同通常采用票证形式。
(3)客运合同包括对旅客行李的运送。
(二)货物运输合同
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三)多式联运合同
1、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将分区段的不同方式的运输联合起来为承运人履行承运义务的运输合同。
2、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
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体现在:
(1)承运人权利和义务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享有,多式联运之承运人之间的内部责任划分约定,不得对抗托运人。
(2)支付费用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送设备的运费一次性支付多式联运经营人,并取得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单据分可转让和不可转让两种。
(3)对于联合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灭失或毁损的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数额,首先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国际公约的规定;发生损害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赔偿责任,承运人之间的内部责任依约定或法定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搬运合同是承揽合同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搬运合同不是承揽合同,而是运输合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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