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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孩子改姓名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09 10:32:32 人浏览

导读:

如果由于离婚或者是丧偶等原因,,法律上是允许公民再婚的,再婚时有孩子的,经过一定时间的相处,孩子可能需要改名字的,就要去办理更改姓名的手续。那么,再婚后孩子改姓名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再婚后孩子改姓名手续

一、再婚后孩子改姓名手续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再婚迁孩子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2、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3、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3)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4)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5)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4、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大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然后再凭《准迁证》 (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再婚户口本上显示的是什么

再婚登记带身份证户口本,后另外带离婚证或判决书,后者一般用不到有时需要证明未婚。

1、户口本中未婚再婚应当有记录。

2、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具体的填写要求为: 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再婚后孩子改姓名手续”等相关法律知识。再婚后,对于孩子的姓名需要进行更改的,根据孩子的年龄大小,需要不同的流程和程序,注意需要的条件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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