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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被摄影馆侵犯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1 10:54:47 人浏览

导读:

摄影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产业,经常有很多小摄影馆将顾客拍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以获得更多的盈利,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肖像权被摄影馆侵犯该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肖像权被摄影馆侵犯该怎么办

肖像权被摄影馆侵犯该怎么办

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下列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三、摄影构成侵权

近几年来,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 我想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一是摄影人不懂法律;二是摄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权而意图想“获利;三是被摄影者不懂肖像权的法律意义,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见了报端就起诉索赔。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当摄影馆未经同意将你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已经构成民事侵权,应当向你承担侵权责任。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肖像权摄影馆侵犯该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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