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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监护的证明怎么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10 23:39:46 人浏览

导读:

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很多相关业务都要通过法律的准许,适用合法的范围。监护人是有自己的职责的,如果没有监护人需要监护的,也要到政府部门开具相关的无人监护证明。那么,没人监护的证明怎么开?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没人监护的证明怎么开

一、没人监护的证明怎么开

1、提前准备好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务工就业证明、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2、到乡政府申请开具无人监护证明;

3、乡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无监护证明怎么写

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儿童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市海淀区工作(或居住),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其子女需要在京接受义务教育。

特此证明。

经 手 人:

固定办公电话:

单 位 地 址:

省 市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三、怎么确定法定监护人的范围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没人监护的证明怎么开”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需要进入学校学习,需要一个无人监护的证明,需要到乡政府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交齐后可以开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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