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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0 15:24:4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应证件才能进行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时需要夫妻双方对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协议。那么,教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教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教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办理离婚登记都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登记,和办理人的职业没有关系: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二、办理结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登记: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另外,如果是再婚,双方还需要带离婚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等材料。因此,再婚登记结婚时,离婚证如果丢失,必须先按照相关规定对离婚证进行补办。

三、诉讼离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若夫妻双方对离婚的相关事项无法协调一致时,其中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满足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该判处可以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教师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法律知识。任何人离婚都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类型,办理离婚登记都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法定流程进行登记,和办理人的职业没有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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