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总则 > 法人 > 律师函发给公司法人吗

律师函发给公司法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13 08:49:33 人浏览

导读:

公司遇到诉讼纠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是需要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在诉讼之前,有可能会出现对方发律师函警告的情形,那么,律师函是不是发送给公司法人的?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律师函发给公司法人吗

  一、律师函发给公司法人吗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披露或评估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然后请求取得一定效果的专业法律文件。公司律师函是可以发给法定代表人的。

  您可以先告诉律师您想告诉他人的内容。律师根据您的想法和要求起草律师函。律师签字后,律师事务所将其盖章。然后将其发送给您要发送的个人或公司。就费用而言,费用通常约为1000元。如果您将问题同时委托给律师,则可以少收费或不收费。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法定代表人起什么作用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特征: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三、法定代表人可以强制变更吗

  可以。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四条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规定,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律师函发给公司法人吗的相关知识,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披露或评估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然后请求取得一定效果的专业法律文件。公司律师函是可以发给法定代表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