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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6 16:11:00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或者个人拥有机动车以满足日常出行的需要,但是车辆越来越多,停车点不足的问题就出现了,很多小区就会修建停车位,但是车位并不是免费提供,也有一些业主看到商机买卖二手车位。那么二手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二手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二手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共用场地变地上车位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但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

  2、霸占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车位(库)重复卖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库),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

  4、人防工程偷着卖

  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当然不是。有的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5、改造车位(库)黑着卖

  还有一种非常严重的现象是在规划许可证上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

  6、租赁期限超过20年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车位能不能进行买卖?

  车位能,但是分情况。

  1、如果是有产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从卖方那里进行车位购买。

  2、如果是只有使用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在办理物业交割的时候,进行车位租赁或转交,赶上卖家的车位使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办理更名。

  三、车位为何要依附房屋面积?

  1、这里涉及到“容积率”的概念。容积率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的某一宗地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与宗地面积的比值,是城市区划管理中所采用的一项重要指标。并且,容积率是反映建筑物是否分摊到相应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概念,只有参加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的建筑物,才能取得相应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

  2、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物,不可能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其初始登记的法律权利只能依附于计入容积率的具有房地产权的建筑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二手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手车位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共用场地变地上车位、霸占无约定的地下车位等等。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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