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名誉权吗
导读:
名誉权是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都有这个权利,那么公司有名誉权吗?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作为民事主体之一,公司享有名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等。
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等。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1、侵权事实的有关证据:
(1)以文字或音像制品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载体。
(2)以口头形式侵权的,提供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
(3)以其他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证据。
2、侵权后果的有关证据: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2)造成精神损失的,提供相应证据。
3、原、被告若为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公司有名誉权吗、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等的内容,公司作为民事主体之一,公司享有名誉权,相信大家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将会有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们经常提到的隐私权是一项人身权利,也就是说,权利是与人身有之间关系,不存在经济内容。只有符合主体要求的人,才能享有权利内容。那么,公司是否也具有隐私权呢?隐私
名誉对一个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一旦名誉受损,就有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生活,甚至会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那么公司是否与个人一样享有名誉权呢?名誉侵权的形
内容提要: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最主要、最活跃的民事主体,其如同自然人生命体一样,有其产生、成长、衰老、直至终止的自然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将公司称之为公
网友疑问: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快4年了,但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办住房公积金。现在房价涨得这么快,公司的同事都要求公司尽快给我们补办住房公积金,可公司说住房公积金是可办
本文主要介绍了捏造事实败坏别人名誉所构成的诽谤罪,包括其法律要求和证据收集方法。通过了解诽谤罪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证据的收集,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名誉权。
侵犯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以及恢复名誉等。侵犯他人名誉权一般需要赔偿财产损害、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依据侵
名誉侵权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确实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等。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可能会影响到赔偿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