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民法典 > 人格权 >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 公司侵犯员工隐私权拿到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

公司侵犯员工隐私权拿到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9 15:37:45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我们会缺少直接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过错,因此,就有人想到利用手机录音或者偷录视频等方式获取证据。那么,公司在侵犯员工隐私权的情形下获得的证据,能否作为其他案件的证据材料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侵犯员工隐私权拿到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

  一、公司侵犯员工隐私权拿到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

  不能。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只要不是采用非法手段,例如胁迫、威逼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手段形成的,均可作为证据提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二、公司检查员工手机是否侵犯别人隐私

  员工手机内的个人信息属于员工的个人隐私,公司检查员工手机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那么是算侵犯个人隐私权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三、企业如何保障公民隐私

  1、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获取、使用和保护用户隐私的制度,在确保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得到履行的同时,保持企业的可信度,增强外部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信任。

  2、企业应严格限制信息收集范围,即仅收集与提供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必要信息,且在收集信息之前或之时明确说明收集目的,信息收集需在用户知情同意与自愿提供的情况下进行。

  3、企业应建立健全用户隐私保护制度,采取严密的控制措施,确保在未征得用户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避免将用户隐私用于营销目的。

  4、企业应通过提升硬、软件质量,加强设备保护能力,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重点防范,主动保护,并对企业用户信息保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相关信息保护的政策或制度执行到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侵犯员工隐私权拿到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的相关知识,不能。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只要不是采用非法手段,例如胁迫、威逼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手段形成的,均可作为证据提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