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骨折是轻伤吗
导读:
车速很快的情况下,撞到其他车辆,或者其他非机动车辆,很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有的撞击可能是致命的,受害人在事故当中骨折的情况很多,责任方要进行赔偿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之后才能确定赔偿金额,那交通事故骨折是轻伤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骨折按照部位,严重程度及周围软组织损伤情况,是否造成后遗症来决定是否是轻伤。如果骨折比较严重,周围软组织损伤严重,造成肢体残疾等后遗症的,应该属于中到重度损伤。
轻伤重伤主要是按照身体在受伤经过治疗以后一个恢复情况来决定的。如果造成肢体有严重的残疾,不能正常行走,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应该是重伤;如果对身体的影响很小,不影响日常生活的,各种事情都能做的一般就属于轻伤。骨折比较严重的,例如粉碎性骨折,容易手术效果不好而造成肢体残疾等后遗症。这种情况当然是中到重伤。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2条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
一般来讲,提前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鉴定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肢体鉴定一般是交通事故发生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鉴定时间不对会导致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求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3、不管是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伤残鉴定委托书还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伤残鉴定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带着去做。原因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对伤残鉴定的标准掌握的比较好,看到相关材料大致就可以判断出伤残级别,防止有的保险公司和鉴定机构勾结,将当事人的伤残鉴定做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去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知道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鉴定结论相对就会客观公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骨折是轻伤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交通事故骨折是否属于轻伤还是重伤,需要尽快申请司法鉴定的,因为骨折的部门不同,愈后的情况如何都是不同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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