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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可以要孩子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离异家庭在社会中普遍存在,有很多家庭因为各种因素,父母选择离婚,从而对孩子的身心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并且还有可能会导致孩子的性格缺陷。那么在离婚时,女方是否可以让孩子与自己一同生活?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女方可以要孩子吗

  一、离婚女方可以要孩子吗

  法律上判决由哪一方抚养孩子的原则就是看哪一方对抚养孩子更有利,主要看双方、经济、文化、教育、素养、工作,陪伴孩子时间的长短、孩子的年龄是否在哺乳期内等综合考虑确定哪一方对今后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婚外情违法吗

  民法典婚外情一定情形下构成违法行为。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恋行为引起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凶杀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结果,中国的《民法典》、《刑法》及一些单行法规均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婚外恋引起的上述行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不同罪名,依法定罪量刑,坚决予以严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三、离婚时一方的过错都包括什么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的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女方可以要孩子吗的相关知识,法律上判决由哪一方抚养孩子的原则就是看哪一方对抚养孩子更有利,主要看双方、经济、文化、教育、素养、工作,陪伴孩子时间的长短、孩子的年龄是否在哺乳期内等方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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