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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孩子不知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1970-01-01 08:00:0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经营一段感情的时候,双方都是会共同进步的。同时,婚姻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除了我们要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外,还要学会经营一段关系。经营不下去有可能会导致离婚,如果想要离婚了,孩子应该怎么处理呢?在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想离婚孩子不知怎么办

  一、我想离婚孩子不知怎么办

  可以考虑将孩子带在自己身边照顾,也就是与对方协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对方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作出抚养权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丧偶后是否要抚养对方子女

  如果夫妻双方是再婚的,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适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配偶死亡后,继父母有抚养继子女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三、有血缘关系能否请求抚养费

  有血缘关系并不一定能请求抚养费,例如生父母将子女送养后,生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子女不能要求生父母支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我想离婚孩子不知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可以考虑将孩子带在自己身边照顾,也就是与对方协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对方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双方无法达成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作出抚养权的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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