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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宣传产品的截图侵犯肖像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7 09:55:04 人浏览

导读:

肖像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人身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肖像权常常受到侵害。如果未经当时允许,将肖像商用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那么,视频宣传产品的截图侵犯肖像权吗?这个问题大多数人还不太了解,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视频宣传产品的截图是否侵犯肖像权的相关知识。
视频宣传产品的截图侵犯肖像权吗

一、视频宣传产品的截图侵犯肖像权吗

宣传产品是商用行为,在未经过权利人的同意之下,视频宣传产品的截图是侵犯肖像权的。

二、肖像权的正当使用

1、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进行曝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2、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3、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4、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5、犯罪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6、肖像专用权是指使用肖像来标记和表彰自己的权利,即决定是否使用、如何使用肖像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用于盈利。

三、侵犯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因此,如肖像权受到侵害,公民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公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肖像权行为,肖像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的视频宣传产品的截图侵犯肖像权吗的主要内容。宣传产品行为本身就是商用行为,如果得到肖像权人的同意则不构成侵权,但是未经他人同意的是侵权行为。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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