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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司名称权如何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1 09:25:32 人浏览

导读:

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和名称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侵犯,当我们遇到他人侵犯人格权的时候,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那么侵犯公司的名称权,我们应该如何维权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侵犯公司名称权如何维权

  一、侵犯公司名称权如何维权

  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二、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

  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

  1、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

  2、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

  第四,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的可转让性。

  三、姓名权是属于人格权的吗

  民法典姓名权属于人格权。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犯公司名称权如何维权的相关知识,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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