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承租人的条件
导读:
双方当事人签订好租赁合同后,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而不应当随意变更,若承租方想要转租,应当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否则依然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出租一方在出租期间也不得随意处置出租物,因为承租方享有优先的权利。那么指定承租人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有关部门无权指定承租人,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双方在公平自愿的条件下达成的协议,无需指定也不能指定。
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到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承租人应就因次承租人应负责的事由所发生的损害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只要发生了该损害事实并可归责于次承租人,承租人就应负赔偿责任;
2、承租人为转租人,其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关系与一般租赁关系并无区别;
3、对于出租人与次承租人来说,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次承租人应当直接向出租人履行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出租人也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行使转租人得行使的权利,在这些情况下发生债的第三人履行问题:就次承租人而言,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尽保管义务以致租赁物发生毁损、灭失等损害时,应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承租人为连带债务人;对出租人负有侵权损害赔偿义务,如其对租赁物构成侵权行为时,出租人可直接向其请求损害赔偿,出租人与承租人为连带债权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次承租人对于出租人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此时承租人仍是连带债务人;除经特别约定,次承租人对出租人不负租金支付的义务。
4、转租是以承租人存有租赁权为基础的,在承租人租赁权因合同终止等原因消灭时,次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主张租赁权。如因此次承租人不能得到租赁权而受有损害时,次承租人也只能向承租人请求赔偿。
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期限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可视为不定期租赁。
承租人不可以被指定,次承租人也不能被指定,但是出租方不同意转租的,发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纠纷皆有承租人负责。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指定承租人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指定监护人具有如下几种情况:1、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时,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3、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
指定监护我们都或多或少听说过,协议监护和遗嘱监护都是在无监护争议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指定监护又是针对什么情况下的监护呢?接下来,关于什么情况依法指定监护人的详细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时候,应当根据未成年的年龄和智力发育情况,尊重、询问未成年人的想法和意愿,作出对未成年人有利的决定。那么哪项主体有权指定监护人有哪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