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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人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14:41:46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在案件受理之后,在审理时当事人可以指定一名辩护人。那么,指定辩护人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指定辩护人的条件
  • 可以指定辩护人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   我们知道在案件受理之后,在审理时当事人可以指定一名辩护人。那么,指定辩护人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但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可以由法院指定辩护人,那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需要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有两种主要情形。

      (一)人民法院应当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3种情况: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二)人民法院可以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5种情况:

      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   刑事辩护人是根据相关法律出庭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辩护的,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刑事辩护人的,那么什么人能够成为刑事辩护人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刑事辩护人的范围,希望对大家了解刑事辩护人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刑事辩护人?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最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辩护人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

  •   辩护人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需要承担哪些权利与义务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辩护人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

  •   在刑事案件审理中,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确保司法审判的结果不受不公正的影响,对于刑事诉讼的主体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法律规定的刑事诉讼的主体?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法律规定的刑事诉讼的主体

      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

      1、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

      2、是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3、是协助国家专门...

  •   律师看起来是一种高上大的行业,但是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因此法律赋予律师一定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了律师的刑事辩护豁免权。那辩护人的豁免权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辩护人的豁免权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法》的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新《律师法》第一次明确具体地对律师的刑事辩护豁免权作出了界定,指出了辩护律师享有豁免权的内容以及限制,这对于我国建立健全辩护律师豁免权制度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二、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的含义

      根据联...

  •   刑事辩护,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诉讼效率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那么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同时,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三)辩护人的责任及诉讼地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可以指定辩护人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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