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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需要重签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1 10:03:28 人浏览

导读:

公司的名称是可以进行变更登记的,只要公司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请变更。办理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准备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以及原公司章程。那么公司名称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呢?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名称变更需要重签合同吗

  一、公司名称变更需要重签合同吗

  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变更名称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签约日期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和盖章以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合同的,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所以,已经履行了合同,且对方都接受的,合同自履行之日生效,如果没有履行,那么就是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购销合同复印件是否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盖红章的合同。而复印件是人们俗称的黑章文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

  如果复印件和原件核对一致,那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比原件的法律效力低。除非合同签订双方再复印件上重新签字,并注明“经双方协商,该复印件经双方签字后,与原件享受等同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名称变更需要重签合同吗的相关知识,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变更名称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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