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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自然人出资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0 17:43:59 人浏览

导读:

在法律上出资的方式主要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劳务和信用出资这五种,但是法律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那么在分公司出资方面,自然人是否可以出资?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分公司可以自然人出资吗

  一、分公司可以自然人出资吗

  可以,但是对于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自然人不出资怎么成为股东

  出资并非是认定股东资格的唯一条件。股份还可以赠送,股东也可以用知识产权出资。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三、股东资格的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股票本身有效;

  2、股份具有可处分性,法律所禁止处分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

  3、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如果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则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

  4、取得时主观上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若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之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

  5、依法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法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分公司可以自然人出资吗的相关知识,可以,但是对于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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