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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江苏“十佳”律师 朱联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2 10:01:26 人浏览

导读:

诚信乃立身之本,治世之道,对于维护法律的律师来说,更具特别重要的意义。采访江苏省十佳律师、江苏泰州江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联海时,记者感受最深的就是他谈得最多的诚信。采访中,朱联海不止一次对记者说这样的话:律师给消费者提供服务,首先得到的回报

  诚信乃立身之本,治世之道,对于维护法律的律师来说,更具特别重要的意义。

  采访江苏省十佳律师、江苏泰州江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联海时,记者感受最深的就是他谈得最多的“诚信”。采访中,朱联海不止一次对记者说这样的话:“律师给消费者提供服务,首先得到的回报不应该是经济效益,而是自身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效益。

一名律师如果失去了诚信,就会丧失委托人的信任,就会失去自己的业务。”

  为圆梦“下海”当起律师

  一位名律师,经常要忙些案子,朱联海也是如此。采访朱联海,记者可谓是费了不少的周折,原因就是他的忙。当记者按约赶到律师事务所时,朱联海已被慕名前来请他打官司的几位当事人围住,根本无暇接受记者的采访。等他处理好几件事,记者才有机会和他寒暄几句,但采访还是多次被他的工作电话打断,要不是他最后喊助手去帮他办一桩申请保全的案子,记者这次的采访很可能就“泡汤”了。

  朱联海的敬业是出了名的。江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他的评价大都是如此:“他很爱律师这个职业,他的理想就是想成为一个伸张正义、维护公平的一名好律师,他出名了,也做到了。”记者采访得知,朱联海曾出任靖江市司法局副局长,正当仕途上一帆风顺,大有前途时,他却“下海”当起了律师,这在当时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然而,朱联海却说,他深深感觉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百姓对法律的依赖会逐渐增加,自己应该向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发挥自己的优势。

  向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无论当官还是当律师,朱联海一直默默在做。早在1997年,朱联海出任靖江市司法局副局长后不久,他就创办了泰州地区第一家法律援助中心——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在他的领导下创下了全省多个第一,被江苏省政法委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2000年12月28日,朱联海辞职下海创办了江苏泰州江豪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人生道路上的新的探索。为更好地为江苏的沿江开发提供法律服务,2002年10月,朱联海在靖江设立江豪律师事务所靖江分所。

  做律师要先做个诚信人

  “律师给消费者提供服务,首先得到的回报不应该是经济效益,而是自身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效益。”朱联海认为,律师本身应该是诚信制度的维护者,律师起草合同、章程,见证法律行为乃至参与诉讼、仲裁执业活动,本质上多是对诚信的维护。采访中,朱联海坦然地说,一名律师如果失去了诚信,就会丧失委托人的信任,就会失去自己的业务,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

  靖江乙企业利用甲企业的产品图片进行对外产品宣传,侵犯了甲企业的商业秘密,损害了甲企业的利益,于是甲企业将乙企业送上了被告席。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的朱联海,经过调查取证,认为乙企业确实侵犯了甲企业的商业秘密,便建议乙企业争取庭外和解,经过主动与甲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后,双方在达成和解的同时,达成共同合资开发产品的新协议,使经济运作的流程从被动变主动。

  朱联海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诚信”二字也被他融入平时的管理中,他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其中特别明确,律师不得私自收案、不能制造伪证、不能帮助当事人获得非法利益等。为了加强监督,他在《泰州日报》上设立了咨询电话,既方便了需要咨询的群众,又方便了当事人,增加了对违规违纪律师的投诉透明度,也督促所里的律师树立“人人自觉讲信用”的责任和意识。

  对法律负责是律师天职

  很多律师都有挑战的精神,这一点,从朱联海辞官下海就可以看出。朱联海说他对“挑战”二字的含义有着深刻的体会。他经常教育身边的年轻律师说:“做律师是人生一大挑战,除了要有出色的业务能力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外,还应该有一颗乐于奉献的心,对法律负责是律师的天职。”[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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