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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案增多暴露个人信用“短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2 05:03:21 人浏览

导读:

先消费后还款,手头更宽裕。时下,不少市民渐渐接受了贷款消费的方式。无论是房贷、车贷还是信用卡透支购物,提前消费已成为当下的一种消费时尚。但随着个人消费贷款的火爆,盲目超前消费或个人信用诚信等问题也随之暴露,给个人、家庭或商家、银行都造成了

“先消费后还款,手头更宽裕。”时下,不少市民渐渐接受了贷款消费的方式。无论是房贷、车贷还是信用卡透支购物,提前消费已成为当下的一种消费时尚。但随着个人消费贷款的火爆,盲目超前消费或个人信用诚信等问题也随之暴露,给个人、家庭或商家、银行都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昨从滨湖法院了解到,今年该院已受理22起汽车消费贷款案件,因提前消费引发的纠纷呈现上升趋势。

  在该院日前执结的一起汽车消费贷款案件中,被执行人冯某夫妇因未归还银行贷款,致使轿车被依法拍卖。经审理,今年3月,冯某夫妇从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桑塔纳3000型轿车。购车后,两人一次都没有还过贷。在银行申请法院执行后,冯某夫妇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法院依法强制扣押了两人的车辆并进行拍卖。最终,原本10余万元购买的轿车拍卖了8.2万元,而冯某夫妇因延误还款还须支付银行的逾期利息,以及法院执行款、律师费等数千元。据被执行人称,由于平时工作太忙,加上资金一时周转不来,便将还贷之事给忘了。

  据了解,若用户连续3个月或累积6个月未归还贷款,银行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执行。大多数车贷纠纷经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都能履行还款义务,但却要因此被追加因逾期未还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谓得不偿失。“提前消费应量力而行。”法院执行局人士表示,“贷款消费对收入不稳定的个人或家庭并不合适。有些人只管享受,不肯还钱,在消费能力透支后,依然我行我素,信用的缺乏常导致纠纷的产生。”在今年受理的22起车贷案中,除了小部分人确实因特殊情况而忘了,还有一部分人因经济能力尚未达到,在提前消费后,便以“拆东补西”来还贷,其消费动机存在偏差。有的人甚至伪造单位证明或是假借他人名义办理贷款,也给法院审查带来了一定难度。

  提前消费的理念,滋生出了一批“车奴”、“房奴”、“卡奴”,这些人在提前享受到物质的同时,却也承受着巨大的还贷压力。有关人士指出,许多商家受利益驱使,鼓励消费者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有些人即使没有多少偿还能力,但受到“提前享受”的诱惑,便也盲目跟风。而车贷门槛过低,个人信用体系难以建立,商家、银行等对消费信用的风险系数就变得很难估测,由此也制约了消费信用的健康发展。专家建议市民应理性消费,控制提前消费的度,以免个人诚信蒙受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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