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全国宣讲会在沈阳举行
导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宋建华一行与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出席宣讲会,重点对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宣讲会还回答了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
宣讲会后,部分机关、高校、企业、代理机构就《专利法实施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进行了座谈,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主持了座谈会。
2008年12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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