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导读:
【专利权】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
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
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依其合同约定决定;
四、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各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以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委托书中有约定的外,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六、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提示:专利权需要承担哪些义务?专利权需要承担的义务包括缴纳年费的义务,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义务,正确行使专利权的义务以及接受计划指定推广应用的义务。下面就由法
专利技术转让的规定: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转让人即丧失专利权人地位,受让人即取得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