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滥用专利权抗辩 1、被告以原告的专利权已经超过保护期、已经被权利人放弃、已经被中国专利局撤销或者已经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进行抗辩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享有抗辩权,并拥有一系列的抗辩理由,概括起来有下列几项: ??一、诉讼主体资格抗辩 原告与诉讼标的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诉讼得以成立的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这样确定: 1.未经专利权人许
被指控侵权的对策: 有些企业在开发、制造、销售新产品时,往往不注意是否已有他人申请专利或已获得专利权,或认为只要是自己研制开发的产品就有权制造、销售,其实不然。
专利法第六十条是本次修改的新增条款,该条分两个层次规定了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三种计算方法: 首先按照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利计算,该两项难以确定的,则参照专利许可
违反诉前停止侵犯专利裁定的法律责任是针对被申请人而制定的,即指被申请人突破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裁定的法律约束力,采取各种手段不执行裁定或者阻碍裁定的执行的行为。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专利保护是一种比较强的保护手段。对于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企业一般会选择用专利保护。然而,当遇到专利侵权时,由于专利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打这类官司
[案情简介] 原告袁某、金马公司诉称:袁某享有“电火花线切割机床大锥度大厚度切割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并于1999年3月将其专利许可金马公司独占实施。被告张某和
1992年11月10日,重庆康复医学工程研究所(下称研究所)将其“便携式电磁波辐射治疗器”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给中亚厂全国独家生产、经营、销售。此后,中亚厂根据该专
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中国专利受到侵害后,应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认真的对比分析,看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
专利侵权诉讼的被告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往往做出以下抗辩:被告辩称其实施的技术是通过技术转让合同从第三人处合法取得的。此抗辩理由不属于对抗侵犯专利权的理由,只是承担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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