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终结执行程序的思考
导读:
核心导语:在过去、现在和将来任何时期,执行工作还是一直面临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对于那么这个程序的问题,是怎么样获取体现的呢?关键的前提条件在哪里?法律快车小编下文与您一起详细进行探讨,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一、把握好终本程序前提条件
在执行中,必须穷尽法律手段,查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这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前提。
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工商相关资料的材料必须入卷;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相关资料必须入卷(基层组织、公安、近亲属、邻居)。
二、把握好执行和解结案方式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原则上应部分履行;完全未履行的,除非申请人书面同意,否则不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把握好执行和解履行期限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尊重当事人意愿;但如果是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原则上不能超过执行期限或者以一年为限;确有必要超出一年的,要严格审查。对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则上不能达成较长期限和解协议。
四、把握好终本程序具体要求
一是可邀请申请人参与执行。对拟终结的案件,在执行中可按市高法院申请人参与执行的规定,同意申请人全程参与执行。
二是应进行评议或公开听证。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被执行人被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同意的,经合议庭评议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不同意的,在组织听证后,经合议庭评议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重大案件听证根据案件需要,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听证必须在数字化法庭进行,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三是要制作终本裁定并送达。裁定书应当载明执行标的总额、已经执行的债权数额和剩余的债权数额,并写时申请执行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再次申请执行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四是要严格终本结案的审批。在结案时,合议庭提交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由执行局管理科科长审核后,经批准结案;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经分管副院长批准结案。
五、把握好终本程序后续工作[page]
一是责令定期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定期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逾期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人民法院予以依法罚款、拘留。
二是依法进行信用惩戒。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被执行人信息原则上要曝光,符合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的依法采取措施;对违反的被执行人予以依法罚款、拘留。
三是依法进行快速反应。告知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随时可以申请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如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关费用,也可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悬赏执行;申请人有律师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发出调查令、委托调查函等,赋予代理律师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调查权。
四是定期查询财产情况。人民法院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一旦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六、依法告知执行当事人事项
(一)告知申请执行人
一是申请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果发现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随时可以申请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如果查控到被执行财产,人民法院将及时恢复执行。二是申请悬赏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关费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悬赏执行,人民法院将发出悬赏执行公告。三是申请财产调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申请人委托律师代理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查令、委托调查函等,请求赋予代理律师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财产调查权。四是定期查询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将定期对被执行人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一旦查控到被执行财产,人民法院将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并恢复执行。
(二)告知被执行人
一是申报财产,被执行人应当定期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逾期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扣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曝光信息,人民法院将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包括被执行人信息及生效法律文书、未履行债务情况等。三是限制出境,人民法院将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四是限制消费,根据申请执行人提出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乘坐飞机、购买房屋、车辆等高消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导语:在过去、现在和将来任何时期,执行工作还是一直面临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对于那么这个程序的问题,是怎么样获取体现的呢?关键的前提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履行了法定执行手续,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以金钱为执行标的案件执行中,经强制执行或依申请执行人声明,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给债权人制发一种旨在
强制执行程序的程序终结强制执行程序的程序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的实体权利虽尚未全部得到实现,但因发生了法律规定的特殊原因,使执行程序不必要或不可继续进行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申请对原案件的恢复执行要满足: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期限是两年。
老赖的小产权房子可以执行。小产权房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进入拍卖程序,但是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法院可以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
伤残赔偿金若是属于对方必须的生活费用,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同时不能被强制执行的还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
公告送达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发出后六十日视为送达。上诉期是十五日,双方若是都不上诉的,则判决生效。当事方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