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钱存银行不养母 法院强制执行另罚款
导读:
“谢谢好法官啊,我的晚年生活好过起来了……”7月19日,家住襄樊市樊城区的七旬杨老太紧紧拉着登门回访的执行法官周宁的手感激不尽地说。因为在前不久,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将杨老太三年来的赡养费从其儿子李某在银行的存款中予以强行扣划,并决定对李某罚款1000元。
今年71岁的杨老太,老伴十几年前就去世了,一直孤苦伶仃地生活,腿脚不灵便,生活无法自理。她膝下有3个已经成家立业的儿子,日常生活应该来说安逸百事不愁,但事实恰恰相反。
三个儿子在分家时,协商同意每月分别给付杨老太150元生活费。支付数年后,大儿子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赡养费。这样一来,二儿子和三儿子见老大不给,也相继停止了给付杨老太的生活费。三个儿子于是在对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上互相推诿扯皮,均不愿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当地社区干部曾多次出面进行调解,也未见成效。杨老太无奈之下将大儿子李某告上法庭。
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每月给付杨老太赡养费200元、15斤大米。但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都没有给付赡养费。郭老太又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市区多家银行查询,果然发现李某的妻子在银行有2万余元的定期存款。鉴于李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樊城区法院决定从其银行账户上将杨老太三年的赡养费予以扣划,并做出对其罚款1000元的决定。
扣划、罚款结束后,执行法官周宁从情理和法理上耐心对李某进行了教育,使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并当场表示今后和妻子要好好善待自己的母亲,给二弟和三弟做出榜样。其他两兄弟见大哥真心悔过,纷纷按照法院的判决标准,每月按时按数履行法定的赡养老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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