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伤人拒赔偿
导读:
11月23日上午,广西乐业县人民法院通过巧妙执行,和解了一起因恶犬伤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周某与王某原系乐业县某单位关系很好的同事,两家经常串门。2008年的一天,王某的妻子黄某路过周某家门口时,周某饲养的一条大狼狗突然发疯似的扑向黄某,惊恐万分的黄某在被大狼狗追赶下,失足掉下了附近的一个水沟,摔成了重伤。在花了几万元的治疗费后,黄某总算捡回了一条命,但是却右脚伤残。因为医疗费的承担的问题,双方对簿公堂,几经诉讼后,法院终审判决周某承担黄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5.6万元。由于周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黄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周、王两家关系很好,王某曾经表示愿意原谅周某,案件在一审期间周某曾提出过调解意向,王某也表示愿意调解,但是不知何故,最后不了了之,导致案件上诉至中院。2009年11月18日下午,执行法官驱车两个多小时赶到两人的居住地,召集双方家庭进行和解工作。执行法官本着“以和为贵”宗旨,从“情”字入手,聊双方以往的友情,情到深处,周某、王某两家不禁发出“啧啧”的感慨。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周某真诚地向黄某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损失,但由于家庭比较困难,请求王某减免部分款项。王某念及双方的以前的交情,再加上单位效益不好,同意减免部分款项。最终,周、王两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化解了矛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进行了人身损害之后,就会经过相关单位的鉴定,一旦其损害程度到了轻伤,就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就会开启一个刑事案件的流程来处理,那么今天就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个人矛盾不惜大打出手,气急败坏之际甚至持刀伤人,情节严重是会被判刑的。那么故意持刀伤人造成轻伤怎么赔付?哪些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证据
恶狗伤人该如何索赔?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要侵权人不能证明被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就应当
执行和解后不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申请对原案件的恢复执行要满足: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期限是两年。
老赖的小产权房子可以执行。小产权房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进入拍卖程序,但是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法院可以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
伤残赔偿金若是属于对方必须的生活费用,是不能被强制执行的。同时不能被强制执行的还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
公告送达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告发出后六十日视为送达。上诉期是十五日,双方若是都不上诉的,则判决生效。当事方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