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倾情调解
导读:
11月5日,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经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的代理人密切配合,耐心细致分头作双方亲属工作,真情感动了被执行人女儿。她自愿出资23000元为偿还母亲的债务。了却了本案申请人八旬老太的一桩心事。
2006年申请人谭金英基于对被申请人付丕珍的信任,借款51600元给她用于生意上周转,付丕珍生意因亏损成了呆账,在催索无果的情况下,于2006年3月状告于朝天区人民法院。同年4月24日在该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双方达成了谭金英仅收取本金,放弃利息的调解协议。因付丕珍并未自觉履行已生效的调解协议,谭金英不得不于2006年月6月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付丕珍东拼西凑交了10000元执行款后,再无其他收入来源,且其丈夫在去年10月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丧生,该案被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但而今已82岁高龄的谭金英,老伴已故,与唯一的儿子也是分家另过,一心指望着用这笔钱来养老。谭老太太担心自己在有生之年不能收回此款,食不甜,睡不香,每想到自己与老伴早年做小生意一分一角积攒的血汗钱也许就这样打了水漂,常常以泪洗面。
该案双方的情形牵动着执行法官的心,在了解到被执行人付丕珍的女儿与其代理人邱某是初中同学且常有联系这层关系后,便找来代理人邱某共商执行方案。最后敲定由法官对谭老太太及其儿子做工作放弃一部分,代理人邱某劝说其已定居北京的同学垫付一部分的执行思路。通过多次协调,申请方自愿放弃50%的债权。经将本案的特殊情况向院领导汇报,批准免去该案的所有诉讼费与执行申请费。执行法官及时叫代理人将这些情况告知其同学。朝天法院的人性化执行终于打动了被执行人付丕珍的女儿,11月5日,其主动委托同学邱某交了23000元用于偿还母亲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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