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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克“执行难”律师获权调查“老赖”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4 20:57:10 人浏览

导读:

今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可以持法院授权的调查令调查老赖的财产情况。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北京市法院系统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及执行案卷活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许多经常代理执行案件的律师对法院这项新举措非常欢迎。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今后,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可以持法院授权的调查令调查“老赖”的财产情况。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北京市法院系统“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及执行案卷活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许多经常代理执行案件的律师对法院这项新举措非常欢迎。

  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隐匿转移财产等问题,北京市法院系统将实行委托调查制度,由法院向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签发委托调查令。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可向银行、工商、房管、税务等单位和个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证据和线索,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接受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拒不配合的将按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行为处理。

  北京市中允律师事务所饶峙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也就是告诉法院对方的钱在哪儿。但是,当申请执行人或者代理律师去银行等单位了解执行线索时,肯定会被拒之门外。因为银行有义务保护储户储蓄的隐私。而向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调取证据,也是限制重重。这就使申请执行人陷入了一方面靠自己能力查不出线索,一方面又必须给法院线索才能要回钱的尴尬境地。“现在法院给律师签发委托调查令,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饶峙同时指出,这项举措也涉及到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问题。“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依据调查令了解的情况,只能在本案中使用,不能对外泄露被执行人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饶峙认为,现在还没有颁发强制执行法,在民事诉讼法中,法院在执行案件中给律师签发委托调查令,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显现出相关立法的严重滞后,这些好的举措最终应该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除了“委托调查制度”,法院还推出了另外3项攻克“执行难”的新招,其中包括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将向全社会曝光;隐匿的被执行人将被“悬赏通缉”;公安机关将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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