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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成功调解一起治安纠纷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5 03:37:10 人浏览

导读:

近日,绍兴越城工商分局调解干部成功调解一起因所购棉衣褪色引起的消费治安混合纠纷案,经调解,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7折退货处理,共计退给消费者350元钱,款物当场付清,一次性解决。09年2月消费者陆先生在城区某服装店购买棉衣一件,一个月后该衣服色差严重,4月份去

  近日,绍兴越城工商分局调解干部成功调解一起因所购棉衣褪色引起的消费治安混合纠纷案,经调解,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7折退货处理,共计退给消费者350元钱,款物当场付清,一次性解决。

  09年2月消费者陆先生在城区某服装店购买棉衣一件,一个月后该衣服色差严重,4月份去该店要求退货时,老板娘刘某出具收条,说去鉴定。消费者5月去该店时,该店没有出具鉴定报告,但刘某口头承诺说到下半年叫消费者去润和等专卖店看好款式后调换一件,但到了11月14日,消费者去联系时,该店老板陈某没有依约按时到场,几位营业员则称无权处理,消费者一时兴起,遂将经营者店堂陈列之其他几件衣服抛置地下,并造成其中一营业员眼角皮破出血,该店便报警处理,110警察未能当场解决纠纷。消费者于11月16日来越城分局投诉,要求退货处理。

  该局调解干部经过初次调解,双方同意消费纠纷由工商部门调解处理,涉及社会治案纠纷等问题由公安部门处理。然而在治安纠纷问题上,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赔偿损失3000元,消费者不同意,110警察未能调解成功,经营者称将诉诸法院。该局调解干部多次拨打经营者电话,经营者陈某不接电话;调解干部前往该店,也未见到该店老板。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努力,终于有一天,该店老板接了电话,调解干部约定双方前来该局调解,此时已是12月7日。调解过程中,由于该店老板陈某称老板娘刘某已远在外地,故之前给消费者的口头承诺无法当场对证,这给消费调解又带来了困难。经营者陈某只同意给消费者200元的补偿,但消费者要求货款价格的9折退货处理,双方分岐很大,就在调解干部制作消费投诉登记表,宣布调解不成功,建议消费者另择途径解决的最后一刻,双方终于同意以货款价格的7折退货处理,这样一起因所购棉衣褪色引起的消费治安混合纠纷调解终获成功。据了解,至笔者截稿止,消费者称再也没有接到过经营者就治安纠纷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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