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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3000”网络谣言何时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2 23:14:05 人浏览

导读:

导言:仅凭道听途说,三水某中学老师植某便上网发帖:三水实验中学,一名女学生被轮奸。强帖一出,舆论哗然。然而,随着调查深入,轮奸疑云逐渐消散,强帖的面目愈加清晰警方昨日正式回应女学生被轮奸子虚乌有,纯属谣言。发帖者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天处罚。这是自佛

  导言:仅凭道听途说,三水某中学老师植某便上网发帖:“三水实验中学,一名女学生被轮奸”。“强帖”一出,舆论哗然。然而,随着调查深入,“轮奸疑云”逐渐消散,“强帖”的面目愈加清晰——警方昨日正式回应“女学生被轮奸”子虚乌有,纯属谣言。发帖者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天处罚。这是自佛山市网友捏造“江南名居命案帖”被处罚3000元以来的第二例本土网民传谣受罚事件。

  网络江湖,造谣事件,并不鲜见。网络监管,究竟面对着怎样的难题?是张力过盛,还是压制不足?

  事件

  学生“遭轮奸”引轰动

  6月21日,在本地各大论坛,出现一则引起轰动的网帖——“三水实验中学一女生给轮奸”。短短一天,点击量突破1万,国内各大网站,纷纷转载。佛山警方意识事态严重,立即组织民警核查警情。

  经过对校园及周边进行调查,均无发现相关警情。教育部门、学校经过细致筛查,亦未发现该校学生有异常情况。尽管通过媒体,将此消息发布,但仍然挡不住市民网友诸多猜测。

  直至前日,警方通过排查,将论坛网帖始发者植某(男,27岁,三水区人)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询问,方才真相大白。原来,身为三水某中学老师的他,凭借道听途说网帖的类似消息,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于6月21日零时24分,在“C2000”论坛发布名为“三水实验中学一名女生遭遇轮奸”的帖子。

  昨日,佛山警方通报,由于植某虚构事实,捏造耸人听闻的事件在互联网上发布,扰乱教学秩序,造成学生、家长恐慌。继南海网友发帖不实,处罚3000元事件后,植某被警方处以更为严厉的治安拘留5天处罚。

  尽管事情水落石出,发帖人也受到处罚,但帖子所造成的危害,警方相关负责人形容“不可估量”。而一位经办民警则描述,帖子给当地带来的恐慌效应,不是一个处理决定,或是几天时间,就能消弭。

  观察

  “网谣”此起彼伏

  三水女学生遭强奸被证实谣传,这样例子,在佛山并不少见。

  2009年,C2000网友“姜撞奶”在论坛上散布“江南名居发生两尸三命凶杀案”虚假信息,被南海警方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罚3000”由此成为本地论坛热门词。

  然而,网络谣言并未就此止步。本地一些论坛先后出现“三水6月13日大地震”;“3月8日,在好又多商场,凡尾数为38的100元人民币,每张可当300元使用”;“盐步内衣龙头企业嘉莉诗濒临破产,债权人尽快追讨”等网帖。虽然当事企业以及当事人出面澄清,甚至出动警方佐证,上述网帖均被证实谣言。但负面传播效应却与三水女生轮奸风暴一样无可挽回。曾被网谣“中伤”过的一位当事企业负责人称,虚假信息在网上发布后,不少客户纷纷打电话来咨询,对公司影响很大。

  网友“风花雪月”曾经作过粗略统计,从2008年中至今年4月左右,造成较大影响谣传网帖,不下20个。

  激辩

  如何去伪存真?

  昨日傍晚,随着植某被处罚的消息被披露,多数网友对于警方的处理决定,表示支持。网友“天空的鱼”称,这是造谣者应得到的处罚。这也说明,不是什么话,都可以随便在网上说,凡事都应顾及后果。

  然而,此次植某被治安拘留,在一些网友看来,确比当年罚款3000元,还要严重。为此,不乏网友担心,以后发表言论,稍有差池,难免不会被“秋后算账”。网友“喜欢的猫”称,这对网络言论自由,是种伤害。“gaggagfsg”则笑言,网上如果只有一本正经的消息,估计也没人愿意上网了。

  尽管网友看法不一,但有学者认为,造成这样的现状,网络监管缺失是根源,而一些网站管理者放任自流,则是帮凶。佛科院教授、社会学专家张喜平指出,上述几起网谣事件中,作为首发网帖的网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指责,“天天新”网站负责人罗势全认为,对一些恶意或者敏感的帖子,网站管理员也时刻保持着警惕,一旦发现就会封帖或删除。C2000网站负责人梁宇辉则强调,其实网站的管理向来都很严格,与有关监管部门也有着良好的沟通,“三水女生遭轮奸”、“江南名居血案”这样的网谣事件,只是个案。当然,他并不否认,网民要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论负责。

  因此,加强网络的监管,短期可能会打击论坛活跃性,但从长远来看,网友发帖小心求证,一些虚假不实的言论,自然减少。

  后果

  主观无故意也构成违法

  无论如何,随着网络的普及,针对网络谣言的监管,愈发显得重要。

  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中,视发布情节,以及引起后果程度,网民发布虚假信息,还很可能触及《刑法》关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规定。

  东江律师事务所叶小艺律师则表示,虚假的恐怖信息,容易造成社会秩序混乱,造成人们心理的极大恐慌。对公共安全,甚至人身财产方面,造成的损害性非常大。而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不影响该罪的构成。

  为此,她建议,网民在网上发表的东西,务必尊重客观实际,同时避免人身攻击。

  而记者随后从佛山警方了解到,针对网络发布虚假信息时有发生的情况,警方已加强对网站监管,尤其是本地论坛、博客的监管力度。

  学者说法

  网友勿当“盲从者”

  谣言为何可怕?在于利用了某些人的无知,伤害无辜的受骗者。而一旦谣言出现,总会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引发事端。谈及不时出现的网络谣言,暨南大学社会学副教授杜艳红这样描述。[page]

  她认为,一旦谣传在网络冒现,如“暴力”、“死亡”、“强奸”等,作为一个事件的陈述,有可能被无限制地传播和转载,其影响比口头谣传危害更大。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及时关注网络动态,及时制止网上谣传。这里考究的是,政府部门对网上了解、关注、管理、监督、引导的工夫。

  然而,仅有疏导,谣言禁而不止。需从完善相应立法出发,这也是我国当前迫切需要改善的工作。但杜艳红并不否认,完善相应立法既要使违法者受到惩罚,也不能简单地钳制言论自由,需要在网络自由与必要规范之间保持适宜的张力。

  “有些始作俑者本身十分阴暗,而大多数网友又是盲目和无辜的。”她同时强调,面对一些似假还真的信息,网友阅读时,应多一些‘心眼’,懂得辨别真伪,让自己聪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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