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引争议 派出所长成被告
导读:
称自己被村支书暴打后,派出所却认定双方是互殴,对其罚款50元。大兴区农民鲍某对派出所的治安处罚不服,将大兴公安分局榆垡派出所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昨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榆垡派出所所长亲自出庭坐上了被告席。
村民鲍某诉称,他的房子建在大兴区榆垡镇西胡林村新规划的道路附近。因修建房屋问题,他与村支书鲍某某发生矛盾。2009年6月26日傍晚,鲍某某带着警察来到鲍某房前,双方在交涉时再次发生争执。鲍某称理论过程中,鲍某某一拳打了自己左眼,并将其打倒在地后骑在他身上殴打。
但是,派出所最终认定双方系互殴,给予鲍某罚款50元的处罚。鲍某认为,自己完全是被打一方,根本没有动手,受的处罚太冤。
庭审现场,榆垡派出所所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发表了答辩意见。派出所一方称,当时是鲍某对村内道路施工有意见,抢夺百米绳,影响施工,并与村支书互殴。派出所对其的处罚适当合法。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昨天,涉案派出所的10名民警旁听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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