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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过后继续顶格处罚酒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6-12 17:21:57 人浏览

导读: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8月15日至10月15日的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令全市涉酒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与今年6、7月份相比,全市涉酒交通事故下降了63.16%。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对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继续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8月15日至10月15日的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令全市涉酒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与今年6、7月份相比,全市涉酒交通事故下降了63.16%。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对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继续实行顶格处理。

  整治两个月116人被拘

  据统计,在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680宗(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564宗,占查处总数的82.94%;“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16宗,占查处总数的17.06%)。

  在此期间,全市涉酒交通事故共7宗,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人民币12600元。而6月15日至8月14日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1126宗,涉酒交通事故19宗,死亡10人,受伤21人,直接财产损失约合人民币218800元。采取整治行动的2个月与对上两月相比,涉酒交通违法行为宗数、涉酒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了39.61%、63.16%、70%、76.20%、94.25%。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将继续顶格处罚酒驾

  据了解,在专项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坚决做到“六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对酒后驾驶的国家公务员,一律抄告属地纪检监察部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说情的,一律追究当事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每周组织集中整治,并对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继续实行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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